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,规范教职工借用国家资金行为,确保财政资金安全,根据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》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》以及《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。经学校党委会审定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贵州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借款管理的若干规定
贵州中医药大学
2020年06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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