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贵州省民族 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市(州)财政局、教育局,贵安新区财政局、社会事务管 理局,各县(市、区、特区)财政局、教育局(或相关学校、 单位):
为规范和加强民族教育事务专项经费管理,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,支持做好相关工作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、财经制度 的规定及民族教育事业发展需要,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制定 了《贵州省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》,现予印发,请遵 照执行。
附件: 贵州省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
贵州省教育厅
207年1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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