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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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1-12-15浏览量:
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
各二级部门、学院:
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,请各位老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,完成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确认。
如有任何疑问,请咨询税务机关或财务处
贵州省纳税服务热线:12366
财 务 处
2021年12月15日
如何操作,请参考附件
上一条:关于2021年个税年度汇算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启用网上报账系统预约功能试运行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