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当前您的位置: 首页 - 通知公告 - 正文
发布日期:2015-10-10浏览量:
各位老师:
根据学校后勤集团的通知,在职工2015年10月工资中扣除9月使用花溪校区公租房的房租、物管费,以后一般是上月房租、物管费在下月工资中扣除,具体的扣款金额可以在综合查询中查询,工资未上册职工的房租、物管费待上册后补扣。公租房房租、补贴、水费、燃气费的相关事宜请咨询后勤集团物管中心的王老师,联系电话:13608518276。
特此通知
财务处
2015.10.09
上一条:关于财务处开通网银报账平台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贵阳中医学院学生缴费查询系统上线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