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贵州省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法》的通知
各市(州)财政局、教育局,贵安新区财政局、社会事务管理 局,仁怀市、威宁县财政局、教育局,各县(市、区、特区) 财政局、教育局:
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 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支持各地扎实做好城乡义务教育公 用经费使用管理工作,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省财政厅、省 教育厅制定了《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管 理办法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 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