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贵州省农村
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
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市(州)财政局、教育局,各有关县(市、区)财政局、教 育局:
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补助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《城 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19]121号)和《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
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黔府办发【2020】3号)等
有关规定,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制定了《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 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 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 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
助资金管理办法
2020年12月15日